第45章 艺术不是来源于生活,它跟生活比差远了。(2/2)
通俗易懂。
且有法可依。
“原来是这样啊,还能这么断案!”
“青天大老爷啊!”
“竟然能想出让外人勾引儿媳妇,然后再自已和其发生关系?啧啧啧……如此阴险的计谋,这张三也是个人物啊。”
“等一下,你这么一提,我好像突然间想起来最近两天我媳妇见到我爹总是怪怪的表情。”
“啊?莫非?”
“不好!我说我爹怎么会在我成家后就一直没管过我,还允许我每日早出晚归,天没暗还不准回去呢!”
街道上。
一个少爷打扮的人火急火燎的跑回了家中。
……
大清。
乾隆懊悔的捏紧拳头。
竟然是这样!?
后世的法律居然和他们的大清律法是一样的!
只要有罪行参与。
都得按同谋论罪!
朕竟然没有把题答对。
白白错失了一个天赐奖励的机会!
……
大秦。
李斯望着天幕时不时的点着头。
作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。
李斯毫无疑问是法律界的权威。
因此。
更能理解这种定罪标准的科学性!
“这司法解释倒是合情合理。”
“李四和女子的行为虽是自愿,但却是在张三教唆和威胁的情况下。”
“司法将其视为帮凶,理应如此。”
“嗯?”
说着的李斯,注意到了评论区里发出的一条司法考题。
正想着做做看自已能不能做对。
然后。
当他意识到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时。
一切都已经晚了……
……
大宋。
包拯也注意到了那道司法题。
当即脑壳宕机了。
惊愕的表情甚为明显。
他一生之中接触过的离奇案件无数。
但一时之间竟也分辨不清这母子互拐案该怎么评判?
“母亲拐了儿子。”
“儿子长大后又拐了母亲。”
“母亲说自已的亲生父亲是义父煤老板,但他已经和煤老板的女儿有了儿子。”
“经血缘鉴定,自已和煤老板不是亲生父子,可自已的儿子却与自已没有血缘关系,反而与煤老板有?”
“那岂不是意味着煤老板还和他女儿……”
“……这都什么跟什么啊?”
……
大明。
朱元璋大概能理解官员为什么会喊民众刁民了。
如此复杂且变态的案件,如果他是当官的,他也不想理。
特别是评论区里面举例的那个公交车母子拐卖案。
这么复杂的关系。
以他的脑子根本理不清。
只想快刀斩乱麻。
全部都宰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