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四章 可怕的血刃(1/2)
正如奥利所说的那样,这大卫不值一提,不过是个纨绔子弟。
今天他的表现也正好佐证了这一点,因此孟川的重点已经不在大卫的身上了。
这样的草包,翻不起什么大浪。
但是对于血刃,孟川还是不敢小觑的。
倒不是因为他是高曼家族现任族长的私生子。
而是因为他是血帮的副帮主。
能爬上整个位置的,如果说没有两把刷子,孟川是不信的。
“其实血帮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,或许在米国他还可以让人忌惮一些,在我们国家,翻不起什么浪花。”
影蝶鄙夷地解释道。
血帮虽然也勉强挤入十大黑帮之一。
但真正的黑帮从来都看不起血帮。
不过,血帮能挤入十大黑帮之一,哪怕是吊车尾,也是有他过人之处的。
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血帮之中大多都是一些瘾君子。
打架靠的是不要命,靠的是强大的火力压制。
一言不合就几百上千人,开着改装的皮卡,手持枪械,在大街上各种咔咔乱杀。
因此也就只有在米国这个可以合法持枪的国家,血帮才能生存。
在其他禁枪的国家,血帮的战斗力就要大打折扣了。
当然了,也正是因为血帮这种无组织、无纪律,无差别乱杀的行为。
在米国,很多人都不想轻易招惹它。
曾经就有一个小门阀得罪了高盛集团。
血帮突然来了几十人,直接把这个小门阀的公司给血洗了。
其中死去的数百人都是普通的员工。
血帮也因此“一战成名”。
但在真正的黑帮眼中,血帮就是老鼠屎,不只是臭,还恶心人。
不像青帮,在可以持枪的国家,青帮有很多的神枪手。
在禁枪的国家,青帮有很多武道高手。
甚至在各种领域,青帮都有很多顶尖的人才。
比如金融方面,比如科技领域等等。
“不过这个血刃是一个例外。”
影蝶突然语气一转,皱着眉头说道:
“这个血刃他几乎很少用枪,他更加喜欢用拳脚。”
血刃能成为血帮的副帮主,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有着一身不俗的硬功夫。
血刃的身世其实是挺悲惨的。
高曼家族的现任族长年轻时也是一个花花公子,和一个风尘女子生了血刃,然后便弃之不顾。
为了生存,血刃从小就是街头一霸。
16岁就成了米国地下黑拳小有名气的拳王。
20岁在地下黑拳界已经称霸!
几乎很少有人敢和他打黑拳,因为从20岁之后,和他打黑拳的人,就没有一个能活着走下擂台的。
甚至有好几个被他在擂台上活活分尸,手段极其残忍。
这也使得他的名声迅速席卷了整个米国。
也正是因为血刃的凶猛,才让高曼家族的现任族长重新把他认领回来。
并且让他混迹血帮。
他只用了一年时间,就从一个普通的血帮成员,混到了副帮主的位置。
因此在血帮,血刃的威望在一定程度上还盖过了帮主。
“这么强?你有把握对付他吗?”
孟川皱着眉头问道。
听着影蝶的讲述,孟川都听得恶寒。
“我看过他的很多打黑拳的视频。如果是暗杀,我有百分之百的把握,但如果是正面对敌,我没有绝对的把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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